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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指證遭前男友潛入的衣櫃。(圖片來自台媒)
  中新網10月11日電 據臺灣“東森新聞雲”報道,臺北市一名黃姓女子跟男友分手後卻一直被對方騷擾,9日她從美國回返臺灣,朋友開車去機場接他,又被前男友一路跟蹤,怎麼也甩不掉,最後朋友把車開到派出所才脫身。黃女很擔心遇到“恐怖情人”,於是向警方申請保護令,但礙於2人沒有同居關係、前男友也沒打過她,因此無法申請。
  今年8月,黃姓前男友不甘分手,曾潛入黃女住處、躲在衣櫃里,幸好黃女養的貓機警,讓黃男行跡曝光,當下黃女就報案提告,隨後出境散心,沒想到9日返台後又被前男友盯上。
  黃女自己連班機幾點落地都不知道,前男友卻能掌握,開著黑色汽車一路跟蹤,這讓她心生恐懼,昨晚到派出所申請保護令,但因資格不符被拒絕。“因為我們並沒有同居的事實,所以不符合申請保護令的法規。”
  依照規定,向警方申請保護令必須要曾同居過或有曾被毆打過的記錄,黃女兩項都沒有,警方只能多加巡邏保護。不過,黃女因為壓力太大,怕前男友變成“恐怖情人”,做出無法彌補的傷害,已經決定搬到境外生活。  (原標題:男子不甘分手瘋狂跟蹤:潛入前女友住處 躲進衣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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